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闽发改高技〔2009〕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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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2009年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为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我委继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重点围绕生物及医药、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方面开展研究开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生物及医药
生物育种、生物制造化学品、化学制药、基因工程药物、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微生物药物与生化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现代中药等相关重大关键技术。
(二)信息产业
新一代宽带网络、宽带通信关键器件与芯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兴电子元器件、数字电视、信息安全等重大关键技术及产品,突出扶持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包括工业自动化控制、光机电一体关键技术开发等。
(三)新材料
生物基材料、光电子信息材料、复合材料、纳米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等关键技术及产品。
(四)新能源及节能环保
生物质能、新型高可靠性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薄膜电池、光伏系统集成应用、光伏产业专用技术及设备等;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包括冶炼、煅烧、石化、化工等行业节能技术、建筑节能与工业节水技术以及其它先进环保技术等。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二)项目内容应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投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三)项目应符合专项重点领域和《福建省“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链接地址)http://www.1.gov.cn/manage/gcs/template4.asp?ID=48436中提出的产业发展主要任务,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四)承担单位应具备研发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并有较强技术开发团队。
(五)项目研发资金筹措方案明确并基本落实。
(六)项目需提交最新的技术查新报告。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请按上述重点领域和具体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每个主管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上报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等有关材料报我委高技术产业处。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可通过“福建省高技术产业网”中“工作通知”栏查询,网址:www.1.gov.cn。
联系人:王东波 0591-87063465
0591-87063359(传真)
Email:dongboowang@hotmail.com
附件:福建省产业技术开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及编写提纲、福建省产业技术开发项目汇总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