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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7-01-11  |  【  】【打印】【关闭
各课题组:
  2007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所将在正式申报前组织一轮项目的预申报,请预申报的课题组在2007年1月28日前将本组预申报的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信息用邮件发至yzhu@fjirsm.ac.cn。2007年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闽(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
  2、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属《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选题表》(见附件1)所确定的范围,项目起始时间为2007年,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09年。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含2项)项目到期无故未进行验收或鉴定的,以及未报送《2006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软科学项目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5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2项。
  5、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鼓励和支持政府拨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经费。
  6、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从今年开始实行申报推荐数与项目管理质量相挂钩的措施。根据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和立项情况,设定申报推荐基数。各推荐单位2007年申报推荐数=申报推荐基数/在研率系数(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由单位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4份,报送科技处。
  三、申报时间
  2007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07年2月5日-2007年2月28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相关事项
  1、项目执行情况表报送
   凡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请于元月25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报送《2006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主管单位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当年有结转经费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3份,送交科技处。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31日。
2、项目结题与变更程序
   为加强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绩效考核,2007年1月1日起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均实行网上申请、审批。2006年合同到期,确需延期/中止/撤销的项目,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07年元月20日前提出书面项目合同变更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
  附件:
 二○○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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