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现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2007~2008年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各课题组如有满足《通知》要求的项目,请于每年1月25日前将研究所申报文件、项目简介(格式参照“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本报送科技处。 附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科技处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