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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8-11-09  
海西院各研究所、创新平台、课题组: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指南见附件,或网址:http://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11/t20181101_142520.htm),请各研究所、创新平台、课题组根据相关指南凝练研究方向,积极组织申报。

  “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及“合成生物学”3个重点专项作为试点对港澳特区开放,鼓励港澳高校联合内地单位共同申报,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见附件1。

  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本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二、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 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单个指南任务只有1家申报的,该指南任务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

  ——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拟支持项目不超过2项或3项的指南任务,是指在满足项目立项条件的情况下,该研究任务所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或3项;对于拟支持1~2项的指南任务,是指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三、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

  项目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8:00至2018年12月16日16:00。 

  2、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请各申报团队将项目纸质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一式3份)于2018年12月1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并及时反馈申报意向调查表,以便科技处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

  林清华(福州):18559936890 lqh@fjirsm.ac.cn

  胡明强(泉州):13650344663 humq@fjirsm.ac.cn

  程 辛(厦门):13124082989 xcheng@fjirsm.ac.cn

科技处

11月1日

  附件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

  附件2-1.“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指南

  附件2-2.“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附件2-3.“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形式审查要求

  附件3-1.“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指南

  附件3-2.“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附件3-3.“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形式审查要求

  附件4-1.“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指南

  附件4-2.“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附件4-3.“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形式审查要求

  附件5.申报意向调查表

  附件6.预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