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站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拟申请进站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精神,现将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截止时间
各类资助的博士后或拟进站人员填报截止时间为:
1、第67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2月14日;
2、第十三批特别资助(站中):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4月25日;
3、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4月25日;
4、第68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
5、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5月10日;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7、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工作站)》。
(二)特别资助(18万元)
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须为2020 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2019 年4 月15日至2020 年5 月15 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 年1 月1 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4年1 月1 日后出生)。
5、申请项目须为表1 中规定的研究方向。(详见附件指南)
6、非涉密项目。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9、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0、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1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非涉密项目。
6、设站单位择优推荐12。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 推荐;不足20 人的,推荐1 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11、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6万元)
1、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2、申请人须为在站两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3、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涉密及军事学相关学科的专著不允许申报。
6、专著作者须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提出申请。
三、申请程序
(一)面上资助
申请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含原件)。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二)特别资助(站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以下简称《申请书》)2 份;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各2份。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2册。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特别资助(站中)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2 册。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涉密项目除外)。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著、《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专著查重报告。
四、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查询。申请表封面“设站单位”填写“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通讯地址”请填写: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55号。
2、工作经历和研究成果请尽可能详细填写。项目内容和研究方法应着重填写,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以提高获资助可能。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
3、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五、受理工作安排
申请博士后在每批次资助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前,可随时在网上提交基金申请,并根据审核进程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将关闭。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王丽雅 联系电话:0591-63173817
E-mail:lywang@fjirsm.ac.cn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