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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通知
更新日期:2021-11-30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精神,现将2022年度我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截止时间
  各类资助的博士后或拟进站人员我所要求的填报截止时间为:
  1、第71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
  2、第15批特别资助(站中):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3月20日;
  3、第4批特别资助(站前):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3月20日;
  4、第72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
  5、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课题组长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工作站)》。
  (二)特别资助(18万元)
  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须为 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 4 个月(2021年12月1日以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 2021年 1 月 1 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3 月 31 日后出生)。
  4、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指南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 30%。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2021年12月1日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非涉密项目。
  6、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 推荐;不足20 人的,推荐1 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11、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课题组长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8万元)
  1、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2、申请人须为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3、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涉密及军事学相关学科的专著不允许申报。
  6、专著作者须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提出申请。
  三、申请程序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指南)。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 分。
  另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申报面上资助的说明各1份到人力资源处。
  (二)特别资助(站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指南)。其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见指南)。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另需提交1份纸质材料到人力资源处。
  (三)特别资助(站中)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指南)。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另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申报面上资助的说明各1份到人力资源处。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查重报告各 1 份。
  四、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查询。申请表封面“设站单位”填写“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通讯地址”请填写: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55号。
  2、工作经历和研究成果请尽可能详细填写。项目内容和研究方法应着重填写,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以提高获资助可能。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
  3、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五、受理工作安排
  申请博士后在每批次资助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前,可随时在网上提交基金申请,并根据审核进程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将关闭。
  联系人:王丽雅  联系电话:0591-63173817
  E-mail:lywang@fjirsm.ac.cn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