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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01-14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有关精神,现将2025年度我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截止时间

各类资助的博士后或拟进站人员我所要求的填报截止时间为:

1、第77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5325日;

2、第18批特别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5325日;

3、第78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5825日;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截止时间2024525日;

5、第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8万元)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课题组长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工作站)》。

(二)特别资助(18万元)

1、进站满4个月(4 个月的计算方式改为动态计算,即自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满 4 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7、可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课题组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12万元)

1、申请人须为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的唯一作者。

3、专著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四)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18万元)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3、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4、申请项目须为非涉密项目且为以下研究方向:采矿新技术与理论、煤矿安全技术与理论、矿山智能化技术与理论、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岩石力学、地质保障与水害防治、先进煤机装备与制造、深地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智能检测、煤炭行业人工智能模型与技术、煤炭清洁低碳开发利30用技术、固态燃料电池理论与技术。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6、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7、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三、申请程序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指南)。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个;“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另需提交纸质申请书、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专利证明等)及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申报面上资助的说明各1份到人力资源处。

(二)特别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指南)。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个。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另需提交纸质申请书、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专利证明等)及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申报特别资助的说明各1份到人力资源处。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专著书稿、查重报告、相关论文。具体填报要求如下:《出版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要求填报与专著有关且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总数不超过5项。专著书稿撰写规范请参阅附录二。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由申请人委托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相关论文是指“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中填报的论文内容,提供论文全文。另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专著书稿、查重报告、相关论文及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申报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说明各1份到人力资源处。

  1. 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

《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已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无须提供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见附录一)。科研成果材料是指《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申请书》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另需提交纸质申请书、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首页、专利证明等)及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申报特别资助的说明各1份到人力资源处。

四、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查询。申请表封面“设站单位”填写“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2、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课题组须严格核查申请人科研失信情况,并在同意申报说明中注明:“已严格核查博士后***,未发现科研失信情况,同意申报第**博士后基金**资助。”

4、为严格核查申请人无科研失信情况,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提交所监督审计处出具科研诚信证明。

五、受理工作安排

申请博士后在每批次资助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前,可随时在网上提交基金申请,并根据审核进程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将关闭。

联系人:王丽雅  联系电话:0591-63173816

E-maillywang@fjirsm.ac.cn

附: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人力资源处

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