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将于今年10月在我省泉州晋江举办。为充分展示我省近几年博士后工作取得成效和博士后人才的创新活力与创业潜力,根据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通知要求,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赛事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新时代我省博士后创新创业高水平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发合作的重要窗口,持续激发我省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落地,遴选一批优秀项目团队代表我省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三、工作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5年7月下旬
(二)比赛地点:福州
(三)赛事安排。
1.组别、赛道设置。参照国赛标准设置创新、创业、海外境外(“一带一路”)、揭榜领题4个组别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2.参赛方式。符合国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4月20日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请有意向的参赛人员于5月31日前完成省赛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并把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1份提交到我所人力资源处。
3.评选方式。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参照国赛评审标准组织评审。
4.奖项设置。四个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优胜奖17名。省赛创新、创业组别7个赛道的前两名与进入决赛的海外(“一带一路”)、揭榜领题两个组别的项目一起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厦门大学单独组队参加全国赛,参加国赛项目由厦大自行组织选拔。厦大参加省选拔赛获得的奖项单列,不占省赛奖项指标。
四、激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主办省份优势,激励我省博士后积极参加省赛、国赛,制定以下参赛激励奖励措施。
(一)全国赛
1.对获得金奖且留闽工作(已落地或签订落地协议的)的省内博士后,纳入“雏鹰计划”支持人选,所需指标采取单列方式予以保障。
2.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博士后(或博士),进入我省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已进站或签订进站协议),直接认定为当年度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人选。本项与第一项支持政策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3.对获得金奖的博士后,来闽工作后以“免申即认”方式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B类;对获得银奖的博士后,来闽工作后以“免申即认”方式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
4.对“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者,按照国家奖励标准1:1给予配套奖励。
(二)省赛
1.四个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1万元。每个组别前20名(含金银铜奖)评为优胜奖,不超过该组别参赛项目50%。
2.对获得省级选拔赛金奖的博士后,来闽工作后以“免申即认”方式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
3.对获得省级选拔赛优胜奖的博士后人员团队单位,给予博士后省级财政资助12万元。
4.对积极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选拔赛的博士后站点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在博士后日常资助、优秀博士后遴选和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中予以倾斜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广泛动员我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领军人才”等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人才积极报名参赛。要发挥我省侨台优势,动员更多海外博士、博士后积极参加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
(二)省赛具体时间、参加人员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所人力资源处联系人
王丽雅 0591-63173817 lywang@fjirsm.ac.cn。
人力资源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