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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海西研究院通过基建工程、技术平台和资产财务专项验收
更新日期:2014-11-24  

  1119日,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与福建省、福州市有关部门组成专家组对海西研究院基建工程、技术平台和资产财务进行了专项验收。验收会由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副局长曹凝主持,中科院副秘书长兼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局长吴建国出席了专项验收会。 

  基建工程验收专家组进行了项目实体检查,并认真核查了财务资料与档案资料,并形成了一致验收意见:在中国科学院、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过海西研究院艰苦努力,优质、高效的完成了一期、二期基建工程建设工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基本建设法规和程序,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基建工程投入使用以来,运行正常,建设效益不断凸显,为海西研究院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条件,为吸引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科研环境,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了重要支撑平台。因此,基建工程专项验收组认为海西研究院一期、二期基建工程已按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建设内容,具备了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基建专项验收。 

  平台验收专家组听取了研究院关于技术平台建设总结报告,抽查了福州两个园区的设备订货、到货、安装、运行管理情况,查阅了相关设备的档案,一致认为,海西院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新建研究机构装备建设的有关规定,科研装备建设方案符合海西院发展规划需要,并通过了专家论证和领导小组的审批,程序规范,符合要求;已形成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安装到位,运行正常,开放共享;已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工作记录完整,已经在科研工作中发挥作用。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技术平台建设专项验收,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大仪器设备的对外开放共享力度,实现资源更加高效的使用。 

  资产财务验收专家组听取了海西院的验收专项汇报,审核了《共建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筹)专项验收的审计报告》,抽查了财务资料,核实了有关资产,审阅了相关文件。专家组认为,筹建期间,共建各方资金按计划按进度落实到位,各项资金支出符合共建协议要求。海西院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会计信息真实,经费收支合规,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验收组一致同意海西院通过资产财务专项验收。 

  吴建国对海西院顺利通过专项验收表示祝贺,并感谢各专项验收组专家严谨辛苦的验收工作;他指出,海西院经共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已经走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后应进一步加强优化学科布局、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的力度,争取在科学研究与服务福建省地方经济社会两方面都取得丰硕成果。 

  福建物构所所长曹荣、党委书记洪茂椿、副所长兰国政及各有关管理部门参加了本次专项验收会。 

  (合作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