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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11-04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所2024年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在学期间,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5.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层次确定及范围    

  1.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2.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3.已获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再参评。

  二、补充推荐名额    

  博士3人,硕士4人。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1.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报简况表》    

  2.时间及方式:截止时间11月8日上午12:00前,电子材料发送到lqm@fjirsm.ac.cn

3.备注:邮件主题与附件名“**博士/硕士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申请材料   

  4.邮件体现以下承诺:本人***(姓名)郑重承诺,附件所填报科研成果信息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产生任何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备注:2023级硕士申请者要提供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好绩点(注意:非学位课不计算,学位课没有具体成绩的不计算):学位课平均绩点=(第1门课程分数*该课程的学分+第2门课程分数*该课程的学分+.....+最后一门课程分数*该课程的学分)/所获得的学位课总学分  

(二)纸质材料   

1.种类及要求:    

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签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本人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2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为申请人的导师。    

  (2)成果证明材料  

  按照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报简况表》中填写顺序装订。发表文章须附期刊封面和文章首页、科研成果须提供成果证明材料,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发表文章分区期刊简称一律按照2023年(skl>)查询网址:http://skl.fjirsm.ac.cn/    

  (3)附件3:实验安全证明   

   本人、安全员和导师签字后,交到教育处,由教育处统一到所科技安全保密办核实盖章。  

  (4)国科大三好学生证明,复印件即可,奖状还没拿到的,提交三好学生公示的截图。纸质材料交到综合楼1003办公室截止时间11月8日上午12:00,所有表格见以下附件,提交纸质材料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    

  四、评审    

  由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评选办法参照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精神。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报简况表.xls

附件3:实验室安全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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