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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程

发表日期:2026-03-30 字体:【

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指导意见》(校发招字〔2019〕138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6年我所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4月13日-14日,具体日程安排及须知提前两周时间通过邮件、QQ群、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三、资格审查

(一)申请条件

考生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报考博士研究生相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申请者应在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或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已经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除外的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3.不符合第1,2条,但有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贡献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者也可提出申请,需由报考导师特别推荐。

(二)申请材料

在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后,考生方可报名,在报名时需要向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其中考生自述需做到”最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字数控制在 3000 字以内,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和科研经历、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

(2)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硕士导师提供的《专家推荐书》(见见所主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下载区), 推荐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动手能力、英文水平和学生心智成熟度的评价。每封推荐信单独装入信封,由推荐专家在信封上骑缝亲笔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咨询。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7. 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和接收排序意见,见《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表》(均正反打印,由报考导师提交)。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获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考核流程

(一)形式审核:教育处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由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考生网上报名数据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资格审核专家组审核。

(二)学术审核:由“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成立资格审核专家组,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导师评价四部分构成。

    1.外语水平考核(100分)

英文听力理解能力、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得体性、熟练程度等内容的考察。

2.专业水平考核(100分)

考察考生基础的数据分析和英文文献解读能力。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120分。

3.综合能力考察

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专业外语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考核。每位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一般10分钟左右,其中考生PPT讲述不超过5分钟,复试专家组进行随机问答(包含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专业英语、心理健康等)不超过5分钟。考生PPT讲述基本内容包括:

(1)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教育经历、获奖情况等);

(2)本人科研实践经历及取得成果;

(3)选择一篇我所导师发表的一区论文的英文摘要,进行英译汉讲解。

(4)硕士毕业论文介绍;

(5)博士工作设想。 

   综合能力面试中包含逻辑能力考核(100分)、专业外语能力考核(100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复试小组成员按照三项独立评分。

五、成绩与录取

     研究所根据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得录取。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的结果应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4. 录取成绩核定:综合考核中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折合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导师评价四部分别按10%、20%、50%、20%的权重计算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即: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折合为100分)×2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导师评价成绩×20%。

5. 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结合政审、体检结果等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国科大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对同等学力报考、加试等特别要求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核准确定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需向研究所提供《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海西研究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见所主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下载区),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情况,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盖完章的表格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同邮寄。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提供政审表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  

体检在复试与入学后各进行一次,如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所教育处联系。

、监督与复议  

1. 复试实行投诉监督制度。投诉监督举报电0591-63173322,信箱jsc@fjirsm.ac.cn 。 

2. 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教育处对异议进行核实,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由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其他说明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所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所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所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体检费、食宿、交通费等复试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5.本复试规程由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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