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福建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19年省直团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所可推荐1个青年科研团队、1名青年科教人才参与福建省直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推荐2名团员参与福建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推荐1名团干参与福建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只要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所团委将根据文件要求,择优推报。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wangcaiyan@fjirsm.ac.cn。
三、评选条件如下:
(一)福建省直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推荐名额:1个
1.以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青年为主体,成员人数必须超过6人,平均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2.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重点工程、生态省建设等重大项目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5.评选集体重点向基层和科研、生产、教学等一线倾斜。
6.已获得过该奖项者不重复参评,各级团组织不参评。
(二)福建省直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推荐名额:1个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省直青年,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不移艰苦奋斗、品格高尚,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已获得过该奖项者不重复参评,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6.在我所工作时间1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
(三)福建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
推荐名额:2个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全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少于2次。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本人已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上完成团员报到。
6.专职团干部不参与该奖项评选。五年内获得同类表彰的个人不重复参评。
7.在我所工作(学习)时间1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
(四)福建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推荐名额:1个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
5.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本人所在团组织完成福建“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树及团员报到工作。
6.前五年内获得同类表彰的个人不重复参评。
7.在我所工作(学习)时间1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
共青团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